上诉人徐*仙与被上诉人徐*兴1969年结婚,于1976年共同出资、共同还债、共同建造了*220号63.1平方米的房子,那个年代的房产证上只写老公徐*兴一人名字,37年的老房子,这是历史事实。在2013年5月15日,被上诉人拆迁公司未通知上诉人到场,就与被上诉人徐*兴单方面签定了拆迁协议并拆毁房子。一审法院以离婚后财产纠纷驳回,目前计划以物权保护纠纷上诉向拆迁公司索赔。请律师指点!
回答数:919
您好,由于您的案件属于实际诉讼程序,建议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帮助办理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2994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22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