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个月进那个厂的,因为当时找工作急急忙忙,好多都没看清楚就填表了。工做了一个多星期觉得不合适,向厂里提出辞职,厂里就说必须满六个月才可以提交辞职申请。随后自己的心态 情绪都变得不好,旷过几天工。 上个星期又去辞职还是以同样的理由拒绝我。今天发工资了, 被扣了五百块钱。全部工资才一千一百多。请问我提出的辞职合理么?还有厂里罚我的五百块钱合理么?
2017-10-28 13:03不合理。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