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我是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的一名退伍军人,我是2000年入伍,2002年退伍,2003年被安置到我们县的司法局工作,因为,司法局是财政拨款,所以,我没有编制,自然也没有上班,从安置以后一直也没有拿过工资,多次的咨询也没有一点希望,所以,我想问像我这样的情况还有希望上班吗?在有一个今年8月1日出台的退伍军人安置条例,我的情况适用吗?请专家予以解答,谢谢!
2025-10-10 13:2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属于无固定职业人员范畴。对于这类人员,国家有相关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和权益。具体来说,您可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安置条例”)的规定,该条例对退役士兵的就业安置作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安置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退役士兵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给予妥善安排工作”,这意味着您应该能够通过当地的安置工作程序得到安置。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安置程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您直接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流程。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安置待遇存在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帮助。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表达您的不满; 联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寻求解决方法; 参加社会团体组织的维权活动,如退伍军人联合会等,获取更多的支持和援助。 请注意,每个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您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