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合肥买了一套房子,本该2015年底交房,可是到现在还没有交房,违约金也只给到2016年6月1号,请问我该怎么办?
回答数:462
你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开发商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赔偿损失,并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你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议你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和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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