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商丘一个车贷公司把车抵押了,当时到我手里有三万六千元,是认识的人给我办理的,我说只用半年时间,我专门问他们用半年是不是只还半年利息,他们说是的,我用了半年要还钱了他们叫我还三年的利息,共计七万多元,当时签合同的时候都认识就没看合同,那个车贷公司在我贷款不久就关门了,现在在那个公司给我办理的那个员工可以给我证明我当时是用半年的,现在那个公司控告我,我的这个官司能打赢吗,打赢的话我还会还给他们那么高的利息吗,还有违约金就问我要一万五
2025-08-21 18:45首先,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尽快与相关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和咨询。因为涉及的是您的权益保护和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确实使用了更长的时间来偿还借款,并且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利息,那么您可能会面临一定的诉讼风险。但是,具体是否能胜诉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收集和处理等。 再次,关于违约金和利息的问题,这通常会涉及到合同法中的条款,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合法。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过高或不合理,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调整。 最后,建议您保持冷静,积极应对,同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