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兄弟到昭通市人民医院看病,他一个人去的,好像是没有钱,医院没有给他看病。到第二天下午医院发现患者死在医院,才通知家属。我请问一下医院有责任吗?
2025-02-12 23:27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9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则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 患者是否有明确的医疗需求和期望; 医院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等。 总之,如果您认为医院可能存在过失,并且该过失导致了患者的死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建议您先与医院进行协商,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