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离婚了,我起诉的她,孩子判给她了,抚养费每个月200来块钱,当时离婚后没有按时缴纳,直到三年后她起诉我要抚养费,我亲自去了法院交了钱,但现在她又起诉我追加抚养费到800,我现在需要赡养两个老人,目前都有病,还有自己的家庭生活,我自己上班,感觉压力很大,不能接受她的要求,支付一审判决我可以接受,请问我该怎么办?法院能按照她的要求做吗?我能为自己争取什么?
19天前首先,您有权拒绝支付额外的抚养费用。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应就孩子的抚养费达成一致,并且该协议应当被尊重和执行。如果您的前妻未能按期支付抚养费,您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 关于您提到的两位老人和家庭生活的压力,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或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处理这些问题。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调整工作时间、减少娱乐活动等方式减轻生活和工作的压力。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满足对方提出的额外抚养费用的要求,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或者上诉。但请注意,任何决定都应在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