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两个儿子,我爸加我叔,我爸在1998年由于患有精神分裂症外出未归。我爷爷原在农村有房屋一栋加房屋周围院子共19.5*13的面积。2013年我叔要求把房屋拆除重新建房,并签有每人8.5*13为各自建房面积加2.5*13为公共采光面积用于我跟我叔共建。由于当时我没钱,我叔2014年提前建房并将2.5*13的公共楼梯占去他的建房面积为11*13。现在我要自建房只建8.5*13的面积,他在中间阻挠并说我的地基是他兄弟我爸的他也有份。经过村委调解,我叔提出我要建房就要签份我建的只能自住不得卖给别人要卖只能卖给他的协议,但我不想跟他住一起想建好后卖掉去其他地方住。我不想卖给他,卖给别人是否有权
2024-11-30 21:42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有权决定自己的住宅用途和是否出售该住宅。 关于您与叔叔之间的协议,如果您认为该协议不公平或不合法,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 此外,如果您的叔叔不同意您建造房屋的计划,建议您与他进行沟通,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记得,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您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