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如果我代别人炒股,最初打了个收条给她,内容:今收到xx炒股费20万人民币,每月支付炒股利息3%,(6000元整)如果股票停牌期间利息不付,复牌利息照付。如需要使用资金,提前一个月告知,当月利息不付。期限为一年,本金返还,然后现在利息给了她将近十万了,我现在没钱了,最多也再能给她10万,那就相当于本金还了她20万,如果她现在告我,我会有什么结果
21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风险。首先,关于您的协议内容,是否已经得到了明确的授权和同意?如果没有得到授权,则可能构成无权代理或欺诈行为。 其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基于信任而进行的委托事项,受托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处理事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对方可能会要求赔偿损失。此外,如果合同中存在违约条款,例如未按时支付利息等,也可能导致违约责任的追究。 最后,由于涉及到具体的金额和情况,请您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分析和解决此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后果。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