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士是案件当事人本人,需要律师联系,双方未办理结婚呢登记,已经分开了,但是女士已经有一年没有见到孩子了,特别思念,向保护自己的探望权,男方户籍所在地在利川市,女方现在人在江苏,需要律师联系,沟通律师费3000——5000具体面议,需要律师尽快联系
4天前尊敬的孙女士, 您好!感谢您与我联系。根据您的描述,您与被告存在离婚关系,并且孩子由您抚养。由于长时间分离,孩子可能感到孤独和不安,因此建议您尽早寻求专业的帮助。 关于探望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应当给予配合和支持。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申请探望权,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如协商或调解)解决这个问题。同时,建议您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应由专业人士进行解答。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