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吗?如果需要起诉他,可不可异地起诉呢?
2024-10-24 20:5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如果你是未婚生子,并且你认为对方应该承担你的抚养费,你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是否可以异地起诉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在我国,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是以被告所在地为主进行确定的。因此,即使对方居住在另一个城市或国家,只要该城市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就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请注意,具体的操作细节可能会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请务必详细咨询当地的法律服务机构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