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月2号在老家芜湖无为县认购了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的一间商铺,交了一万三千的定金。9月4号我要求看一看《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和购房合同后发现协议五年期限,前三年返还18%从总房款中扣除,后两年收益9:1分层,按市场行情来确定租金多少,我觉得后两年没有明确说明,怕到时有纠纷,所以当时没有签两份合同,定金能退回来吗,另外9月4号我提出不想买了的当时,销售经理撕毁了我的认购书,后我上县住建局,开发股长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叫协商协商,7号售楼处接待员给电话我说可以退,叫我先出门放心务工,收剧就给了他,现如今打电话回去说退不了,我能怎么办!
2021-04-2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