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上月七月二十六号傍晚六点签的离婚协议,因法院下班,没来得及下裁定书也没盖章,第二天他去法院拆诉,离婚的事一直拖到今天没能解决,前几天我得知他外面的小三已怀孕五个月了,现在孩子要出去上大学,他今年一分钱生活费也不给,我该怎么办,能告他重婚吗
2025-10-16 08:2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前夫在七月初签署了离婚协议,并且由于当时法院下班无法立即进行裁定和盖章。然而,在接下来的一天,他的行为导致了对您的起诉,声称离婚无效。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民事诉讼程序,您可以考虑提起离婚案件并要求赔偿。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孩子是出于健康或教育等原因需要离开原居住地继续接受高等教育,则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或其他支持。此外,您还可以寻求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您认为他有重婚的行为,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财产损失和其他经济损失。这通常涉及向法庭提出重婚罪指控,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存在。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由专业人士为您解答。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