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两年,有小孩了,就准备结婚,但女方要求太多,后来男方受不了决定不要了,让孩子打掉,女方要分手费4万,将来万一生不了小孩还要告男方。第二天又变10-15万,还说要找律师告男方,女方比较能搞事,将来孩子真怀不上,给钱了还能告男方吗,需要签什么协议书吗?还有什么价位比较合理?
2025-10-16 07:58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决定不再继续恋爱关系,并且达成了解决方案,例如协商并同意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补偿或赔偿,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不需要签订任何协议书。 然而,在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情况中,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如果双方无法解决分歧,或者一方坚持不接受任何补偿,这可能会导致未来的纠纷和诉讼。 在某些情况下,如未生育问题,可能需要考虑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防止将来发生争议。 因此,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尽量保持冷静,尊重彼此的意见,寻求妥协和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如何保护自己免受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