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的户籍是新会会城,男方户籍是英德人。我们是经过人介绍认识。因为他的年龄大我16岁,当时觉得他是过日子的人会疼人才选择登记。没想到婚后见到他的儿女不太同意我们的事!他也越来越表现出看钱太重。用他的一百块钱也记到本子上。因为这样我选择了出去做工。但目前他是又疑心过重。我觉得没办法在一起生活。选择离婚但他要我还他婚前用他的两万块钱。否则他不同意离婚。我们已经分开住。我觉得这样拖着也浪费彼此的时间。我可以起诉他离婚吗?他是56年出生已经满60岁!我是72年出生。彼此的思想也不一致。经常吵架。不如分开!
2025-02-04 21:09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婚姻纠纷,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您和对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解除与对方的婚姻关系,并且对方不同意离婚,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 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找律师进行咨询和代理诉讼。 尽量收集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书面协议、电子邮件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考虑申请法院调解或判决,以便尽快解决问题。 在任何情况下,建议您保持冷静,避免冲动行事,以免导致更严重的问题发生。同时,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权利和感受,共同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应尽量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支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 [律师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