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遇到房子问题,有两套房子都是公房,遇到拆迁了。都是死去的公公名字,婆婆在的,现在已经80岁,有两个儿子。请问婆婆可以立遗嘱吗?遗嘱可以写孙子的名字吗?需要公证吗?
2025-01-19 16:18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是属于所有人的,且继承顺序为第一顺位的配偶和子女。因此,如果您的母亲去世后,其房产应该由她的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 至于是否允许您的母亲立遗嘱并指定孙子的名字,这取决于她是否有能力做出这样的决定,并且是否愿意将财产留给自己的孙辈。如果您认为您的母亲有能力并且愿意这样做,那么您可以协助她制定遗嘱,并确保遗嘱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 另外,对于您提到的公证问题,一般来说,遗嘱的制作和公证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不需要与遗产分配过程同时进行。您可以考虑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这个问题,以确保您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