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村委承包的厂房,在其土地上建筑不少房屋,在合同到期后一直未被收回,遇上政府拆迁,第一次拆除一部分房屋,政府给于相应补偿,再过了两年后政府又拆迁,未给出补偿,也没有任何文件,再询问办事处后得知,当时政府并未拆除,而是村委拆的,后又询问村委,村委不承认,说是政府拆的,而在我承包这块土地期间,村委已经把这块土地抵押给个人,现在已经建好门市,村委干部在此有股份。至今几年过去,我该到哪里找说法?
16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合同到期未被收回。如果在合同到期后,政府没有及时收回土地,那么您有权要求政府给予相应的补偿。 政府拆迁。政府进行拆迁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且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如果您认为政府拆迁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 土地使用权转让。如果村委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他人,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确认转让行为无效,或者请求赔偿损失。 村委会权益。村委会是否有权利对土地进行抵押和经营门市,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如果村委会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依法维权。 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证明等,并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与政府部门沟通协商,争取得到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