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有没有继承权 九年前丈夫去世,我们没有孩子,我没有再婚一直住在丈夫出钱购买的公公单位福利房。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现在公公去世,留下了一些房产,没有遗嘱。婆婆还在,请问我有继承的权利吗?
14天前在您未与您的丈夫生前或死后订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您对公公和婆婆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无子女的女性可以继承男性配偶的全部遗产份额; 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并且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因此,您有权继承公公留下的房产,并依法分得相应的份额。建议您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