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规定“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那么如果附件不全本合同可视为无效吗?
9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虽然合同中存在“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条款,但如果附件的内容与主合同不符或不完整,不影响主合同的有效性。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构成违约,并据此确定相应的责任和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