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有问题需要您的帮助,请您帮帮忙!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跟我老婆结婚一年多,现在因为感情破裂所以要离婚,而且她不孕,我们也做过各方面的检查,我们都是头婚(双方经人介绍)她那边要求给十五万其中(结婚期间她给家里七七八八买了点用品有六万,帮我还账两万六)剩下的就是作为补偿她的!因为对于我目前的状况很是困难,想请问正常情况离婚这些钱我应不应该给?哪些钱必给不可?恳请您的帮助!谢谢!
2024-09-05 02:21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因此,在离婚时,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关于补偿金的问题,具体数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 至于是否应该支付这部分款项,这取决于你与妻子的具体协议以及法律规定的相关规定。如果你认为自己的经济条件确实难以承担高额的补偿金,可以考虑与其他方面寻求解决方案,比如通过法院调解或者申请家庭暴力等法律保护措施来争取权益。 总之,建议你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与你的妻子进行深入沟通,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