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信公司贷了6万,三年要还9万多,3万多是服务费,利息830一个月,合法吗
2025-09-08 03:4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收取的利息上浮幅度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因此,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高于上述规定,则该约定无效。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在本案例中,宜信公司的贷款合同中可能未充分履行这一义务,导致客户权益受损。 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