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婆婆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我是最小儿媳,以前婆婆:公公都是我们养。后公公去世,大儿子和我老公去世。我老公去世两年了,他们也不赡养老人。注:我老公意外赔老人生活费2万8千元。我把钱给他们让他们领老人走。他们不肯。问该不该让他们赡养。我儿子五岁,得的川崎病,还要长期治疗。
2025-07-19 05:32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情况,您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您是否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支持。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公婆已经去世或无法自理时,子女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两位公婆是否还有其他亲属可以赡养?如果有,比如兄弟姐妹或其他近亲,他们也有一定的赡养义务。 公婆是否有遗嘱或协议安排?如果存在这样的安排,按照约定处理。 在考虑这些因素的同时,请考虑您的儿子川崎病的情况,以及您个人的感受和需求。最终决定应基于您和家人之间的沟通与共识。 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更多的建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