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当初说好除1200房租以外,管理费80,电费1元,水费8元,交定金实际签合同以后管理费成了130,电费成了1.7,订金交了,合同签了,只能认了,但约定好的洗衣机要配的一两个星期了一直没给配,房间玻璃门有安全隐患,开关门容易掉,害怕砸人身上,也是答应了一直不给处理,我现在可以要求提前退房,退押金么?
2025-12-23 15:14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与房东就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达成一致,并且已支付了定金。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这些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其次,关于洗衣机的问题,如果房东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洗衣机,您可以考虑是否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然而,如果您选择继续租房,您应该确保房东遵守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道德规范。 最后,关于房间玻璃门的安全隐患,您可以向房东提出改善建议或者请求其更换新的安全玻璃。但是,请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沟通不当而引发纠纷。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您可以记录下每次交流的内容,以便日后作为证据使用。同时,您也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以更公平的方式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