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借给一个朋友一笔资金,出于信任一直也没打借条,口头约定年息一分,很多朋友也知道这个事。后这个朋友经营不顺一直未还钱,多次催促后于17年底写了一个还款计划,分年还款,其本人并口头重申了认可年息10%,有纸质还款计划并全程录音,但纸质还款计划上其坚持未写上利息,录音里有其本人说年息10%的录音。请问这种情况如果起诉,法院是否认可录音中约定的利息?
2018-01-06 11:25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