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的招商中心将无法获得商用房房产证的小区车库和储存室以商铺形式用来招商,合法吗?
4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此,开发商在没有取得相应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其招商中心所拥有的车库和储存室,并不符合商业用途,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由此可见,如果开发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综上所述,建议开发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进行商业活动,避免因违反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