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您一个问题,和朋友一起接手了别人一个项目,10.7当时草签了一个协议,说我们三个人接手人家的项目,比例是6.2.2,10.9号我们接手的三个人每人打2万到统一账户,10.14号我们决定退出,现在另外两个朋友以我们耽误他们找下家为名,10月的房租12000,要我们承担5000,不知道这样合理吗??
2024-07-20 19:3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草签协议时约定的比例与实际分配情况不一致,这可能违反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 你们在10.9号已经做出退出的决定,并且在10.14号也明确表示不再参与项目的管理或操作。因此,如果对方提出要求你们继续支付租金,可能是基于之前的承诺或者对合作过程的误解。 关于10月的房租12000,虽然你们在10.9号做出了退出的决定,但是否需要继续支付取决于双方协商的结果。 建议您可以直接联系对方进行沟通,询问其具体的要求和理由,同时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约,则可以拒绝支付剩余的费用。在此过程中,保持冷静和专业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