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死亡人数达到多少算情节特别恶劣
2020-11-11 14:18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zhi:(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指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三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2)违章行为特别恶劣,如已因违反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而不改正,再次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屡次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3)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表现特别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