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男方现在共有一女,未婚未领证,目前还在坐月子,但是孩子父亲现在联系不到,骗我生下孩子后,从出生到现在也没尽到应尽的义务,也表态不想再继续共同生活,现在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孩子是否应该归我由母亲照顾?每月抚养费是否有标准还是自己商量?包括精神损失费之类总共应该向男方索要多少赔偿?本人女21,男方29。无业。
2024-12-06 17:0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费用等问题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解决。关于孩子的监护权,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做出决定。在确定孩子的监护权时,法院可能会参考父母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工作地点等因素。至于抚养费的问题,这将取决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需求等具体情况,并且抚养费的标准也会随着地区和个人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关于精神损失费的问题,这通常是由于一方的行为导致了另一方的精神损害所引起的,因此具体数额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定。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更准确的建议。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任何涉及家庭关系或财产分割的问题时,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并确保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