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外地学生通过长沙中介到了东莞打暑假工 说好工时10.5一个小时 后来发工资就只有9元一个小时了 签的合同做到8月23号后来扣我们违约金300 说没有做到28号
17天前首先,关于工时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因此,雇主不得无故减少员工的工作时间。 其次,关于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如果雇主未能按照规定支付工资,那么雇主可能需要向劳动者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次,关于违约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中介公司或雇主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并寻求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