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下,借的两万的分期贷款,当初他们在给我办的时候是说每个月只要多还两百,我经不住诱惑,办理了。但是下款之后,我看到的他给我办的是51个月还,每个月1201,算下来我需要还六万多。但是他们在给我办贷款的时候口口声声说每个月只要多还两百,他说的每个月只要多还两百就相当于一千上面加两百,但合同下来之后却是51个月的,我想知道他们是属于诱骗我签合同吗?他们打电话的时候都是有录音的。而且他们的利息高于国家好多倍,我也咨询过律师,他说让我直接不用还了,等他们给我寄律师函就行。我想知道如果打官司,我回赢吗?
2025-02-22 06:12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确实可能存在被误导的情况。在借贷过程中,借款人有权了解并确认借款的具体条件和条款,并要求明确告知所有可能的风险和后果。 其次,关于合同中的利率问题,通常情况下,银行或金融机构会按照法定最高利率上限(如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来设定利率,以保障客户的权益。如果您认为贷款的实际年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范围,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关于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合同的约定。一般来说,除非存在欺诈、胁迫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借款人一般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最后,关于是否可以直接不还款的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因为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同时,您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但这需要充分准备,并且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建议您在做出决定前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