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1日 11:35 您好,我把我的车子质押了给别人,五分钱的利息,虽然利息没有写明,但是每次都有记录,之后我就想车子银行贷款不多了,再叫他借了三万块钱想交清按揭重新再贷款,贷款之后把钱还给他,可是钱让我赌博输了,这算诈骗吗?后面这几万块钱也没有写借条的
2026-03-21 14:49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利息,则视为无息借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与对方之间的关系仅限于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存在诈骗行为。 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并希望重新利用这笔资金进行贷款,这是您的权利和自由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剩余款项或提供其他偿还方案。 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权益,并谨慎处理财务事务。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