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招的上门女婿。男方弟兄两个,他是老大,老二未婚。男方父亲精神病,时轻时重,男方母亲和父亲分居10多年,未离婚。现在我婆婆掌握承包地钱,不让他兄弟管他爸。男方父亲今后养老有病都是找我家,我能否起诉我婆婆,我婆婆是否该尽照顾我公公的义务,是否在男方身体有病的情况下不该拿承包地的钱?可以起诉我婆婆和男方兄弟不管我公公吗?
23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有助于您理解的建议。 首先,根据中国法律,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对家庭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处理涉及家庭成员利益的问题时,夫妻双方应共同协商并寻求解决方案。 其次,如果您的公公存在健康问题或需要照料,您有权要求被告方(即男方及其兄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等。 再次,如果您的公公是精神病人,并且由您或他人负责照顾,那么您有权要求被告方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援助。此外,如果您认为被告方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道德标准,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最后,关于您提到的“婆婆掌握承包地的钱”,这个问题涉及到土地流转、家庭财产分割等问题,这些都需要经过合法程序才能解决。如果您希望解决问题,建议先与被告方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于此事的看法和态度。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遇到实际困难,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