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且婚后女方提取公积金给予男方作为装修费,请问离婚时该套房如何分配?
2025-07-30 19: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一方所有的房产、存款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夫妻双方的贡献程度。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为另一方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或生活照顾,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给予更多。 离婚原因和双方感情状况。如果双方的感情破裂,或者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法院可能倾向于将更多的财产留给无过错的一方。 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一般而言,结婚时间越长,离婚时获得的财产份额就越大。 关于你提到的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并加女方名字的情况,这通常是属于个人财产的一部分,除非有明确约定。然而,在此情况下,如果你认为房子的价值大于你们共同购买的价格,那么你有权要求对房子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来确定你的份额。 至于男方提取公积金给你的装修费,这部分费用是你在婚姻关系中承担的债务,应当由你承担偿还责任。因此,离婚时这部分款项不应当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 最后,建议你在处理这类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