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协议把同居共同期间的房屋增与给女儿以后,一方不同意怎么处理?
17天前在处理涉及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问题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优先考虑子女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按照协议执行。如果双方已经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并且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则应按照协议进行分配。 如果协议未明确约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基于公平原则来裁决。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一方不愿意按协议执行,可以采取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中的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以避免激化矛盾,影响家庭关系。同时,对于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最好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