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武汉租房,现在想不租了,已经找好下个租客,找我我签定合同的公司变更合同,该公司有权利收我费用吗?
2025-02-14 04:11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租金退还方式或条款,那么在您终止租赁关系后,通常情况下房东有权要求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如按月支付)收取剩余租金。如果房东在您的租赁关系终止后,以任何理由或者借口要求收取超出合同规定的剩余租金,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同时,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建议您在签署租赁合同时详细约定租金退还的相关事宜,并确保合同文本清晰、完整且双方同意。如果有需要,也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