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专家我这种情况是否能起诉?我是4月25日17时40分左右推电瓶车从大门口上路时,被疾驰的摩托车撞倒,造成左腿受伤电瓶车损坏,肇事车逃逸被追回,肇事者为邻村熟人所以未报警!随后要求肇事者送我上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无碍,26日下午重新检查为骨折,与对方沟通后先自费治疗(事后对方给予报销医药费及打车费)。28日晚与对方商量赔偿一事无果。5月1日到当地交警部门报警,称过了受理期限,劝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对方付款7000元,(医药费未报付、电瓶车对方拖去修理未交还)。恳请专家律师给予帮助和建议。谢谢
2024-09-29 10:15您的情况属于交通事故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没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公平责任。 在您提供的案例中,您已经完成了事故报案,并且对方已支付了部分费用。然而,由于过期时间较长,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处理。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建议。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