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在去年2月18离婚,离婚协议书是财产孩子归男方,女方不付抚养费。3月16给儿子做检查,结果是智力发育迟滞。因为我母亲有类风湿卧床多年,父亲年老。我一个人养三人实在太累,可不可以申请增加离婚协议条款?
2024-11-17 00:55关于您的情况,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达成协议调整或增补原离婚协议中未明确的内容。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随意修改协议中的任何条款。 其次,如果子女的智力发育迟滞是由医疗原因导致的,而您认为自己无法承担照顾和教育的责任,则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抚养权或者要求增加抚养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您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不足以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 最后,如果您确实感到难以独自抚养三个孩子,并且希望获得更多的帮助和支持,请与当地的社会福利机构或儿童保护组织联系,寻求专业的帮助和指导。他们可能会为您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总之,为了更好地维护孩子的权益和自身利益,建议您详细阅读并理解离婚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同时积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