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8届应届生,一个月前参加了隔壁院校的校园招聘,签了徐州新沂的教师编制,交了第三方协议,但是我现在签了另一个地方,所以新沂哪里要毁约,交违约金1万,我认为对于我应届生而言费用太高,交给新沂的第三方协议也不需要拿回,因为我还有一份,所以想有没有可能不交,或少交啊
2025-08-09 02: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的合同到期后您没有续签,您可以随时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已经与新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工作合同,并且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将由您负责的情况,那么您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遵守公司的规定等。 在考虑是否支付违约金时,建议您与新单位进行协商,了解其具体的解约条件和要求,以及您是否有其他可选择的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