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明知当事人没有行为能力还协同签协议是违法行为吗,4年案子法院判决了,今年9月20号,我姐的离婚案件,是精神病人,46万多,小房子的居住权,2个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判给我姐,我们是原告,一直由我母亲代理,去年给了4万多,这次把小房子给我姐,46万没有了,律师和执行厅办案人员事先知道对方带着无行为能力的人去签不公平的协议并没有通知监护人和委托家属,在我方胜诉的情况下没有按其判决签字结案,并把一脑瘫患者判给一精神病人扶养,判决有原件,有图片,
26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法律纠纷、继承权争议以及医疗权利等。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提到的精神病人和脑瘫患者的状况属于特殊情形,可能涉及司法保护和社会福利等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包括患有严重疾病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或者智力障碍者,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相关机关应当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护。如果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进行干预或纠正。 在您的案例中,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法律知识欠缺。您姐姐可能存在对法律条款的理解不足,导致签署的协议不合法。 委托代理人不当。如果律师和执行机构在处理此案时,未能充分考虑到被告人的特殊情况,可能导致协议的签订不符合法律规定。 司法程序瑕疵。如果在判决过程中,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也可能影响到协议的有效性。 案件执行不公。如果执行机构在执行过程中,未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也可能会引发后续的法律纠纷。 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与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联系,了解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解决方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政府的支持和介入,共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