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去看守所见人.这个程序钞票就算一轮对吗?检察院一轮.法院一轮.共三轮.第一次是不是见人就是第一次程序完成?
2025-03-18 13:49关于您提到的“律师去看守所见人”的程序流程以及是否为一次完成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通常涉及看守所会见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申请。首先,由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其他辩护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这一步骤是程序的第一步。 审查。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确保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有正当理由。这一环节也是程序的一部分。 批准。如果审查通过,人民法院将依法批准会见申请。这一审批过程同样属于程序的一部分。 会见。经过批准后,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其他辩护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可以到看守所与被告人见面。在此期间,双方可以进行必要的沟通交流。 记录。会见结束后,应当制作《看守所会见通知书》,并注明会见的具体时间、地点、会见人员等信息。这些信息需要被记录下来以备查证。 执行。会见完成后,相关文书应交由看守所工作人员签收,并按照规定进行保存。 反馈。在所有程序完成后,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材料归档,并将案件移送至审判阶段。 综上所述,“律师去看守所见人”作为一个完整的程序,一般包括了上述六个步骤。因此,在整个过程中,即使只有第一步即申请阶段,也可以认为是一个完整的一次性程序。但请注意,具体操作中可能会有一些细节上的差异,比如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进一步的审批或者在不同地区的做法有所不同。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直接联系当地法院了解最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