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戚在借贷宝上借了3000元,逾期未还,并且在我没有授权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手机号擅自提供给借贷方作为紧急联系人。直到昨天一陌生男子打我的电话让我联系借款人催还贷款,我才得知手机号被擅用。请问这种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泄露我的个人信息,利用我的个人手机号的情况算不算侵权?如果催款方一直电话骚扰,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烦请解答,谢谢!
2024-09-22 11:40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个人信息(即您的手机号码)被未经您同意地擅自提供给了借贷平台,并且该行为已经导致您的手机号码被用于催款,这构成了对您的隐私权的侵犯。此外,借贷平台的行为也可能构成违约或欺诈。 针对这种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与借贷平台进行沟通并要求其停止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寻求法律援助,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借款平台的违法行为。 如果借款平台不听从劝告,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任何维权行动之前,建议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通话录音、短信截屏等,以便证明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同时,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请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随意透露给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