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15年8月2日等红灯时被人骑摩托车给撞了,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眼肌断裂,医药费花了10多万,现在还有5块钢板24个钉子,还要二次手术,可撞人者一次也不露面一分钱也不给,法院判决他付一次手术费9万8千元,法院抓了他2次了,一次15天,他就是不钱,我应该怎么办我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2024-09-06 06:48您的情况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刑事犯罪。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或要求其支付赔偿金。如果对方确实无力偿还,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寻求帮助,如请求政府救助或者尝试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至于是否能以故意伤害罪追究撞人的责任,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判断。一般来说,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对方的过错导致事故的发生,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么对方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案件都能因此而构成故意伤害罪。 如果您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同时,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