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白银区水镇张庄村五社村民张桂香,在家中养殖羊我在家中养羊十余年、以维持一家生计。近期我区乡要创建顾家善村为美丽乡村、道路途经我家门口,白银区农牧局工作人员五人,于五月九日、十一日数次来我家通知,,以我养殖无证由,限我十日内将羊舍拆除,但政府没有提供新的养殖地点,请问现在怎么办,谢谢。
2025-07-27 08:35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可以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并向他们询问如何合法合规地继续经营您的养殖业。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为您辩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当地政府能够充分考虑到您的实际情况,依法合理处理此事,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能够关注此事件,共同呼吁政府重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实现乡村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