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服装小型加工厂,聘请了两个工人口头协议做长期,工资是上月做下月结,但他们突然说不做了,来讨要工资毁坏我的名誉还打人,但我没有留下证据,现在到发工资的时间了,我想让他们道歉以后给工资,算拖欠吗,?还有我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自身名誉和身心伤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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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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