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3年在河道打木桩,经过1994年1995年两年连续洪水后形成耕田约15亩,由5家农户耕种直到现在(2017年)。涉及耕田部分在1997年由乡政府出钱村民一起出力依照原木桩边界修起石头围堤。围堤修好之后一直由最初5家打木桩农户耕种。如今村委会要无偿收回以上15亩耕地,请问以上5户农户应该如何应对?
2024-10-21 10:0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如果您认为上述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 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与村委会进行沟通,争取保留您的耕地权益。如果村委会坚持要求无偿收回土地,建议您考虑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操作时,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以便得到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