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农村外来工,夫妻二人在一家企业上班,去年7月份因我爱人和同事在上班时间,为了工作上剩余的料,甲方说我爱人班拿了他们的料,我爱人一起有三个都说没拿,叫他查厂里监控,后来二人就吵着打起来了,甲方把我爱人摔在地上,造成左手骨折,当时厂领导叫先看病后处理,所以当时没报警,我爱人休息二个半月上班,后来厂里又说处理不好,才叫我报警,报警后警方又说时间太长,当事人听说我报警就以请假为由跑回老家,到现在都没来,警方说人不来就处理不好,因为请假当时为了解这事,厂里就没给甲方工资留在这,现在劳动局又说这事违法,警方叫我去法院起诉,我一个农民也不懂,也不想为了这点钱来回折腾,请问律师们我该怎么办。
18天前首先,您需要确认您的丈夫是否已经完全康复并能够从事正常的工作。如果他已经康复并且能够继续工作,那么您可以考虑与工厂协商解决此事,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果您无法与工厂达成协议,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您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并获得最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