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有一个朋友已能买到便宜的解放货车名义从我这陆续拿了三万多元。车子至今未能提到。有一个欠条不知道这样他可不可以构成诈骗。我俩有微信聊天记录。中间他让我去提过车但是都没有提到。朋友都跟我去过。现在他还继续说能提到让我去那哪提车。辛苦了,谢谢!
1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的情况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合同法、债权债务关系等。首先,我们需要确认的是您是否真的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应被认定为诈骗罪。因此,您可能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 在本案中,如果您已经向对方发送了款项,并且对方并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或服务,则对方可能涉嫌违约或者诈骗。建议您及时采取行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作为消费者,在与他人进行交易时,应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不法侵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于日后提起诉讼。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