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莞市的车主,在经过清远市连南县团结大道时,提示有一个交通违法。看图片是闯红灯。 在这个红灯的时候,我在200米远,我已经看到它在倒计时。我以为倒计时结束的时候会变成绿灯,我就没有停,而是评估这个倒计时时间,然后过去。谁知道倒计时完成之后,不是直行亮绿灯,还是左转亮绿灯.而这时候刹车已经来不及。所以有4轮过停止线。但没有到路中和也没有到对面。只是在人行横道上停住。请问这样算闯红灯吗?
1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经过一个交通信号灯时未能按照信号指示进行通行,并且未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这构成了闯红灯的行为。 具体来说,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因此,在此情况下,您应被视为闯红灯。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因车辆状况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行动,建议向交警部门或相关机构详细说明情况,以便得到公正处理。同时,也提醒其他驾驶者注意交通安全,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