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起交通事故 我是轿车(证件齐全 保险是 全险)撞到了同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有牌 无证) 交警判我全责 负责伤者的全部费用 一次性结案,伤者无大碍 正在住院治疗 我想咨询一下 我有义务垫付医药费吗?如果对方起诉 保险公司会利用对方无证这一点吗?法院会让交警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吗?
2024-09-07 10:51关于您的案件情况,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您作为驾驶人一方发生了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责任,您可能需要为伤者支付医疗费用。这是基于您作为车辆所有人的法律责任所决定的。 然而,在具体处理过程中,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包括但不限于伤者是否符合赔偿条件、是否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违法行为等。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 对于对方可能利用对方无证驾驶这一事实进行抗辩,这通常不是理由拒绝赔偿的基础。因为即使对方没有合法的驾驶执照,也并不意味着他们无法履行相应的交通规则和义务。 至于诉讼程序,如果有任何争议或疑问,建议与法律顾问进一步沟通,并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帮助您应对后续的法律程序。同时,确保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法庭裁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