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婆婆今年50周岁,劳动合同到本月19号结束。现在公司人事找谈话,希望她可以转到劳务继续工作,或者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离职,公司给于失业金办理。请问,如果不签定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

2019-10-13 22:4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019-10-13 22:42:5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001今日律师解答 44290

相关推荐
你好, 我托运宠物,但是现在联系人失联,请问可以报警处理吗? 1回答
我老婆因为离婚了没家没地方回不了家去社区报到被强戒二年可以复议土诉 1回答
员工没签合同,自己口头提出辞职会涉及到双倍工资吗 1回答
因为要取消微机投上的名额他们要求我赔偿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1回答
网上被骗有对方身份证 1回答
离婚后的单身男女谈对象住宾馆违法吗? 1回答
买房子刚交定金还没付余款可以改名字吗 1回答
大同市诈骗案立案标准 1回答
判决书不用出执行通知直接强制执行可以吗? 1回答
网赌可以协商要回来吗 1回答
A1造成事故划分同等责任被降级多久能增A1 1回答
律师去外地法院开庭有优势吗 1回答
通过法院协商没的事情没有解决该怎么办 1回答
小区民事纠纷打什么电话 1回答
法院判决给抚养费又签协议不要可以吗 1回答
查看更多